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让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维护了经济社会的和谐安定。
案件一
2020年3月,被告董某因承建工程,多次从原告处购买商砼,2021年12月,经对账,被告仍欠原告货款91153元。
案件二
2016年8月,被告刘某在原告某空调专卖店购买一台3匹空调并使用,价值6300元,却始终未给付原告货款。
两起案件进入“诉前调”系统后,经验丰富的特邀调解员充分运用自己的审判经验对案件做了初步的研判,并积极联系被告进行调解。因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减少人员聚集,减轻诉讼负累,在征求当事人同意后,通过微信送达的方式送达了起诉状、证据等诉讼材料,并向当事人解释清楚诉前调解程序具有便捷、不收取诉讼费、具有执行力等优势,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为促成调解,调解员多次通过电话、视频连线方式与双方当事人耐心沟通,并从情理角度给双方释法明理,指出双方当事人在处理问题时的不当之处,建议双方换位思考、互相理解,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就还款事宜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矛盾纠纷得以化解在诉前。
近年来,西平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一审甚至诉前,减少当事人诉累,用心解决群众“急愁难盼”问题。下一步,西平县人民法院将以“能力作风建设年”为契机,多角度延伸司法服务,切实把工作做到实处,全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优质诉讼服务。(西平法院 朱可萱)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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