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处理案件耗时短、程序简单,我们不用反复往法院跑,司法确认有保障、省时省力,效率真高!”某银行罗山支行工作人员在与李某等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达成调解时,对罗山法院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工作给予了这样的评价。近日,罗山法院龙山法庭通过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快速调解三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既减少了当事人诉累,也加快了金融机构实现权利的进程。
李某、王某、赵某三人在2012年分别向某银行罗山支行借款3万元,贷款到期后,三人一直未按时还本付息,某银行罗山支行将三人诉至法院。考虑到案情简单、标的较小,为快速化解纠纷,龙山法庭对涉企案件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将三个案件诉前委派至罗山县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进行诉前调解,由法官方涛指导调解。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三名被告详细阐述了借贷不还的法律后果,三名被告均当场表示会尽快筹钱将贷款还清,最终某银行罗山支行与三名被告分别达成调解协议,并向罗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出具调解书。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承办法官对当事人的调解协议进行合法审查后,第一时间出具调解书,赋予调解协议以强制执行力,三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在两天内得到化解。
调解书出具后,承办法官一直协调当事人及时履行还款义务,经了解,三名被告目前已将借款全部还清,金融机构的权利得到有效维护,罗山县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的工作赢得当事人双方的一致认可。
自罗山县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成立以来,共化解金融纠纷75件,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或“诉前调解+调解书”模式,在诉前化解了大量金融纠纷,既减轻了法官压力,也为当事人节省了诉讼成本。下一步,龙山法庭将以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改革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区域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罗山县人民法院 尹月)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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