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太感谢了,多亏了你们帮我要回了医药垫付款!”近日,一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赵某将一面书有“秉公执法 清正廉洁”的锦旗送到了遂平县人民法院车站法庭庭长吴艳红手中,向承办法官表示感谢。
2022年11月份,赵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遂平县索红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某村时,因未确保安全,与同方向行驶的秦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秦某受伤。经公安机关认定,赵某负全部责任,秦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当日,秦某随即被送往医院治疗。赵某为秦某预交住院押金、生活费及衣服破损费共计11000余元。
经查,赵某系该车的所有人,在某保险公司处投保有交强险和责任限额30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本次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事故发生时,赵某系肇事车辆的驾驶员,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肇事车辆办理有合法有效的行驶证,且年检合格。
秦某出院后,因赔偿问题与赵某和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遂将他们诉至法院。立案后,承办法官详细了解案情,并多次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因意见分歧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后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原告秦某各项损失共计2196.87 元;赔偿被告赵某垫付费用11440.60 元。判决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至此,该案件得以成功化解。
事后,赵某被承办法官的尽职尽责、秉公执法的态度所感动,特意制作锦旗表达感谢,这才出现了开头的一幕。(遂平县人民法院 吴艳红 李娟)供稿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